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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在当前铁腕治霾新形势下 我市建筑行业亟待解决相关问题的建议-pg电子平台

日期:2018-09-14 浏览量:6

西安建筑业协会

关于在当前铁腕治霾新形势下

我市建筑行业亟待解决相关问题的建议

 

市政府:

     近年来,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部署下,我市多部门、全方位、大力度开展铁碗治霾工作,对改善我市空气质量,优化生态环境起到了重要作用,但在全市铁碗治霾新形势下,我市建材市场出现地材恃续涨价并短缺无货、建筑工程停工半停工现象增多、劳务工人流失加快、劳务市场打突击现象严重,以及建筑工程、劳务纠纷逐渐增多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日益突出,已经对我市建筑工程的进度和建筑行业的可恃续性发展带来较大影响。为此,建筑企业普遍反映强烈。

为了更好配合我市治污减霾工作,及时反映和解决存在问题,加快推进全市建筑行业发展。前不久,市建筑业协会组成4个专题调研小组,利用2个多月时间先后到中建三局西北分公司、中建五局三公司、江苏中南建筑公司、中铁建西北分公司、广厦建设西安公司、九冶建设西安分公司、中天建设五公司、市建总,以及西安裕华、陕西航建、陕西建工一公司、陕西建工五公司、长枫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等近30家企业进行了走访及座谈(其中:央企占20%、省属占36%、市属占16%、外阜占28%),现将如何在当前铁腕治霾形势下,加快解决我市建筑行业当前亟待解决相关问题建议如下:

一、基本情况

在本次调研中,我们了解到我市建筑企业普遍都能按照国务院印发《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国发[2018]22号)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省市一系列铁碗治霾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建筑工地各项治理扬尘管理制度,并能较好地将治污减霾和安全生产以及文明施工管理紧密联系,较好做到了建筑施工扬尘治理的全过程、全方位控制。特别是有的大型特级企业能针对建筑工程不同施工阶段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特点,如:在场地平整阶段可能产生扬尘的6个方面、在土方开挖与地基处理阶段的9个方面、在基础与地下室施工阶段的12个方面,在主体与屋面施工阶段的12个方面,在外墙装饰与安装工程阶段的9个方面等主要施工环节,有针对性采取不同措施加以治理和控制。还有一些企业通过采取信息技术,使项目现场防止扬尘和企业扬尘防控管理达到了互连互通,收到了较好效果。总之,我市特级和一级以上的大型建筑施工企业基本上都能做到6个百分百和7个到位以及19项污染防治措施,在全市铁碗治霾工作中起到了主力军和带头示范作用。但是我市建筑企业在铁碗治霾形势下亟待解决相关问题也十分迫切,这应引起各级政府的重视。

二、存在问题

(一)治污减霾多头管理,检查频次过繁企业难以应对。

调研中,建筑企业反映最为强列的问题之一,是各级政府相关部门检查频次过繁,尤其是市、区(县)、建设、环保、城管、街办等多部门的日常检查、突击检查、定期巡查、各区互查,以及领导带队检查等形式繁锁、措施多样。有的采取无人机航拍;有的派公安监管工地大门;甚至还有的凡查必罚、凡检必停。一些企业反映,平均一天各部门突击检查施工工地达6至7次之多,最多一天还接待过10余次检查;也有一些企业反映他们一个月接受各种检查平均都达到百次以上,企业普遍反映这种频次过繁的大力度检查使企业难以应对,每逢检查都要专人接待,多人陪检,甚至还要停工待查,使企业常常疲于应付,根本无法正常施工。

(二)治污减霾“一刀切”问题突出,具体检查又无统一标准。

建筑企业普遍反映,政府各部门治污减霾检查采取“一刀切”的形式不利于建筑工程施工,特别是每年实行的为期4个月的冬防期禁土令“一刀切”导致我市建筑施工涉土作业全线停工,给企业造成工期延误因而带来和甲方纠纷增多等一系列问题。有不少企业反映目前我市要求的6个百分百和7个到位也不宜“一刀切”。如:雨天过后,基坑黄土需要晾晒,才能及时拉运。如果按照6个百分百、7个到位要求,基坑黄土用密目网全部覆盖得不到及时晾晒,一周内都难以达到拉运需求,但揭开覆盖网,又违反了裸露黄土百分百覆盖的要求。还有不少企业反映,一些部门只要有任何检查都必须停止现场所有涉土作业或者是夜间停止施工作业,这种先停再说,一停了事“一刀切”的做法,企业普遍认为不太科学,需要改进。

调研中,企业反映较多的还有市上治污减霾具体标准不一,检查部门要求各异,给建筑施工带来一定困惑。有的企业反映他们一个旧厂改造工地,场地本来就已硬化,但当地城管部门认为还达不到要求,让企业购买100多万元的钢板从大门口一直铺设到基坑才能施工;有的企业反映环保部门监管人员将噪声监测器安装到钢筋操作间内,使机器无法运行;也有企业反映当地城管部门要求企业负责从某高速路口到施工现场道路的治污减霾工作,否则施工工地不能开工建设;还有的企业反映当地环保部门要求企业施工现场要配3套冲洗设备方可施工;特别是企业反映一天接待多家检查人员时,有的检查说这样做,有的检查说那样做才行,让企业不知如何是好。建筑企业普遍希望市上能出台一个治污减霾的统一标准,以便使企业更好配合各部门的环保检查。

(三)地材价格恃续暴涨,商混断货严重,企业面临停工待料。

今年上半年,水利部集中发布四项专项治砂通知,7月17日,住建部、公安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管总局8部门联合发文严控砂石乱象,国家环保治理力度空前。又遇秦岭生态环保督查、取缔、关停措施强硬,目前秦岭周边的砂石料厂已全部关停,我市不少商混站因无料生产已经停产歇业,还在艰难经营的商混站也不足10家,其日产量大多达到正常产能10%左右。由于地材价格狂涨,目前黄砂价格已突破200元/吨,石子价格已突破140元/吨,砼价c30已突破560元/立方米,c50已突破700元/立方米,且供不应求,导致我市大多数建筑施工企业面临停工待料的局面。

(四)工地劳务工流失加快,劳务市场打突击现象严重。

由于环保治理以及建筑市场多种因素,我市建筑施工受每年冬防期、中高考期、重污染天气,重大会议活动、雨雪天气等影响,企业普遍反映一年施工期仅有半年左右时间,因而出现停工半停工的情况越来越多,导致建筑施工劳务工流失严重。有的企业反映,自今年春节过后复工期间,可用的劳务工严重不足,截止7月份,44个在建项目中,共缺失数量达1800余人。而签约的52家劳务单位中,有45家无法满足企业劳务需求。劳务工缺失现象我市建筑企业普遍存在。又由于受到劳务市场高额现金的诱惑,劳务市场打突击现象严重。打突击劳务价高出正常劳务价的30%-40%,许多原和建筑企业签约的劳务工纷纷到自由市场做突击工,导致劳务输入更加不稳定,劳务工的素质掺杂不齐,为工程质量和安全带来的隐患逐渐增多,这也是企业普遍担忧的问题。

三、几点建议

综上所述,我们认为,我市建筑企业所面临的困难和反映亟待解决的问题,基本上都是客观存在的事实。 为此,我们特提出如下建议,希望能尽快研究,帮助企业解决问题渡过难关,促进我市环保治理和建筑行业协调发展。

(一)完善环保治理机制,按专业分工检查。

要按照我市环保、建设、城管等相关部门职能和专业特点,以及各级政府(包括街办、乡镇)在治污减霾的工作分工,统筹安排、分类检查。其中:市建委、区县建设局按建管职能和专业,负责对全市、各区县建筑施工现场的检查;城管部门负责对城市道路扬尘治理;环保部门负责对城市生态环境监测及污水排放不达标企业的监管;各级政府治污减霾领导小组等机构应分级管理,检查时应统一安排,联合检查,避免造成对同一企业当天检查频次过多的问题。

(二)制定具体标准,细化扬尘治理要求。

鉴于目前全市治污减霾工作有机构、有目标、有要求,但企业反映缺少环保治理的统一的具体标准,导致各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检查对企业要求各异,标准不一。常出现不同部门对同一工地检查结论不同,使企业左右为难。对于工地扬尘治理的6个百分百和7个到位以及19项污染防治措施等要求,企业希望政府相关部门能否进一步细化,如:要求物料堆放达到覆盖100%,在实际检查中,已要求将模板、木枋、钢筋等不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也一并覆盖,给正常施工带来一定困难,建议针对各类物料进行合理分类,采取相应的防止扬尘的措施,有利于扬尘治理,又有利于正常施工。

(三)采取加快工程建设措施,减少“一刀切”做法。

最近,国家生态环境部下发《关于生态环境领域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2018]86号文件),提出“严格禁止一刀切,保护合法合规企业权益。对于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企业,不得采取集中停产整治措施”,建议市政府相关部门参照此文件要求,能否在今年暂时取消冬防期禁土令政策,允许扬尘治理达标的建筑企业不停工,并减少对其的监管频次,同时加大对不达标企业的查处,尽快消除“一刀切”对环保治理达标企业的负面影响。此举措采取后是否会加大雾霾污染的影响,也可和上年同期冬季雾霾污染数据对比,从而再决定是否采取涉土施工全面禁停的政策。建议参照《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大力发展装配式的实施意见》(陕政办发〔2017〕15号文件)重污染天气ii级、i级应急响应措施发布时,装配式建筑施工安装环节可不停工的规定,使扬尘治理达标的建筑企业开工建设不受雾霾天气的限制。

(四)采取切实措施,解决雾霾停工及费用调差问题。

陕西省住建厅《关于增加建设工程扬尘治理专项措施费及综合人工单价调整的通知》(陕建发〔2017〕270号文件),提出因雾霾天气,政府相关部门要求在建工程停止施工所产生的费用,甲乙双方应以签证方式进行确认,且工期应相应顺延的要求,建议市政府参照此文件出台相关强制措施,确保建筑企业的合法权益。一是对不履行通过签证确认其费用(主要指建材和劳务涨价费用)的建设单位进行处罚;二是可采取建设单位先将此项费用提前交给政府相关部门,在项目施工阶段分批次支付给施工单位;三是可否考虑建设单位招标文件审查时,应将因雾霾天气政府相关部门要求企业停工的工期顺延、费用调差,写入招标文件或合同,切实加强政府部门的监管,维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

(五)加强政府对建材和劳务市场监管,打击哄抬价格的不法行为。

由于当前全国各地砂石料等建材价格恃续暴涨,商混断货日趋严重的问题,引起国家的重视,近日,国务院大督查第二十八督查组开始了解陕西等地砂石短缺及带来的连锁问题。省住建厅也下发《关于加强建筑材料风险管控的通知》(陕建发[2018]284号文件),强调严禁商品混凝土、预拌砂浆企业借机涨价,并要及时掌握市场材料价格动态变化,充分利用现有的信息手段增加发布频次,确保发布信息与市场同步。建议政府采取相应具体措施,一是由建设主管部门、物价等相关部门及时发布市场价格变动信息,指导市场价格合理性调整,严禁地材企业或商混站借机涨价;二是加大对劳动力市场的监管,重拳打击哄抬劳动力价格的行为,禁止劳务用工“打突击”现象,逐步完善我市劳务输出信用评估推介体系,实施劳务市场价格动态管理,降低建筑企业劳务用工的流失。

    以上建议妥否,请审示。

                                     

 

                              西安建筑业协会

                              2018年9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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